据林先生介绍,2017年1月15日,他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上显示,地上(露天)车位停泊费为80元/月/位(小型车),且该项收费没有注明期限。
此外,根据林先生买房时在物业处看到挂出的标价表一栏同样是“80元”。
投诉:停车费上浮近50%
南昌装修网了解到,林先生的情况在小区并非偶然。同样购买了洋房的业主小刘也遭遇了“被涨价”。小刘坦言说,附近不远处的商住楼停车位也才80元/月,如果青秀城当初就明确要收150元停车费,自己根本不会选择在青秀城买房,物业此举有消费欺诈之嫌。
物业:系印刷错误
19日上午,到青秀城物业福建中铁华兴物业管理公司一位涂姓负责人表示,的确有部分业主签的是停车费“80元/月”的合同,但那是缘于“合同印刷错了”。
对于这个答复,有业主提出,既然是印刷公司出错,那么物业应该追究印刷公司的责任。南昌装修网了解到,对此,涂姓负责人表示,对于这部分业主,公司领导已经在商讨合同解决,会在正式收费前与相关业主协商解决此事。
律师:即便印刷错误也应履行义务
南昌装修网了解到,有律师认为,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该对条款进行认真阅读,并按照合同协议来履行双方的义务,现在物业单方面说由于印刷错误无法履行合同,这显然不合理,即便真的是印刷错误,物业公司也应该为此承担合同约定要履行的义务。如果物业强行要向提价,相关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要求其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