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共有29名成员。管委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通过市财政部门关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会计决算审核报告和关于2015年专项经费预算审核意见的通知,以及市审计部门关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南昌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综合科、汇缴管理科、个贷管理科、财务科、稽核科、网络管理科、法规监督科七个科室,下设南昌县、新建区、安义县、进贤县、湾里区五个县(区)办事处和省直、铁路两个分中心。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2家。全年实缴单位7608家,实缴职工62.53万人,缴存86.79亿元,同比增长16%。当年新开户单位1000家,新开户职工7.95万人,净增单位894家,净增职工4.67万人。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508.15亿元,缴存余额246.4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9%。
(二)提取:
全年提取66.45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7%,比上年同期增加18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261.73亿元,同比增长34%。
(三)个人住房贷款:
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9家。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7万笔、104.84亿元,同比增长70%、100%。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9万笔、59.16亿元,省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8万笔、29.67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万笔、16.01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39亿元。其中,市中心12.18亿元,省直分中心6.43亿元,铁路分中心1.78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96万笔、380.05亿元,贷款余额249.95亿元,同比增长20%、38%、5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01%,比上年同期增加28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
截至2015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29.23亿元。其中,活期0.05亿元,1年以上定期17.3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
11.88亿元。
(五)其他:
截至2015年底,资金运用率101%,比上年同期增加2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98772.58万元,同比增长5%。其中,市中心58386.43万元,省直分中心26063万元,铁路分中心14323.15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2801.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82940.69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30.19万元。
(二)业务支出: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27988.84万元,同比降低42%。其中,市中心17225.04万元,省直分中心7041.22万元,铁路分中心3722.58万元。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20152.8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125.95万元,其他支出3710.04万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0783.74万元,同比增长54%。其中,市中心41161.39万元,省直分中心19021.78万元,铁路分中心10600.57万元。增值收益率3%,比上年同期增加0.8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891.7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10.55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416.2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881.5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882.79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3108.55万元(2014年度应上缴金额),省直分中心上缴11774.24万元,铁路分中心上缴0万元。截至2015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8979.01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9851.01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62290.27万元,省直分中心上缴46254.70万元,铁路分中心上缴1306.0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全年,管理费用支出2656.15万元,同比增长7%。其中,人员经费1818.67万元,公用经费604.64万元,专项经费232.84万元。具体为: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319.85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812.56万元、409.31万元、97.98万元;省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58.20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76.10万元、103.10万元、79万元;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78.10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30.01万元、92.23万元、55.8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截至2015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56.5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6%。。其中,市中心0.06%。,省直分中心0.02%。,铁路分中心0.1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新增贷款余额的2%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8979.01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36%,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7%。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 8%和16%。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68%,国有企业占33.95%,城镇集体企业占3.44%,外商投资企业占5.3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8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24%,其他占0.47%。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50.98%,中等收入群体占46.69%,高收入群体占2.33%。
(二)提取业务:
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53.35万笔、66.45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3.7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0.8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08%,租赁住房占0.81%,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2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4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02%,其他占1.02%)。
(三)贷款业务:
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60.7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9%。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46524.50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25.73%,90~144(含)㎡占68.62%,144㎡以上占5.65%;新房占81.11%,二手房占18.89%。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5.24%,中等收入群体占59.9%,高收入群体占4.86%。
(四)住房贡献率:
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85%,比上年同期增加6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缴存限额、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原3000元上调至3200元、下限260元维持不变,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5年及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住建部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利率。目前,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住建部的最新规定,当年归集的和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2.75%的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3.25%的贷款利率。以前年度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4、当年发放异地贷款情况。
2015年管理中心启动了异地贷款政策,当年发放异地贷款74户、429.48万元。
5、贴息贷款情况。
2015年,中心为缓解资金压力,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使用批量贴息贷款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709户、20亿元,全年共支付贴息支出917.44万元。
6、当年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
放宽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未贷款)提取,对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且不需贷款的职工,在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约定提取协议后,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历年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出实际购房金额。
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对原租房提取办法进行了修改,制定出台了新的《南昌市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并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较于老办法,新办法对提取条件、申请材料进行了最大程度的放宽和精简。
7、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自2015年5月1日起,管理中心将原由贷款职工承担的二手房贷款担保费用转为中心承担,担保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局批复的现行标准执行。截至2015年末,中心已为购房职工减轻负担352.41万元。
推出顺位抵押,简化商转公办理流程。管理中心通过与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协商以及签订相关协议,在2015年推出顺位抵押办理商转公,即由原来职工个人先去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改为由中心与银行对接协商代为办理,免除了职工办理转抵押手续,简化了商转公流程。
继续推广网上业务大厅。2015年,管理中心通过宣传引导,新增931家单位使用网上业务大厅,较上年增长61%,年末共有2455家单位开通了网上业务大厅。缴存单位通过使用网上业务大厅,既可足不出户直接办理单位业务,又能直接为职工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大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单位和职工的好评。
加强远程信息服务。2015年中心网站回复在线咨询答疑7879条,处理来自民声通道、市长信箱等投诉及疑难问题33条,解决率100%,南昌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安卓版于2015年1月1日上线试运行,运行状态良好,拓宽了服务渠道,方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时了解公积金政策及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情况。
提升服务热线接待能力。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同意,管理中心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人工座席由4个增加至8个,平均等待时长及排队放弃条数大幅下降,较上年减少70%。全年服务热线受理咨询电话62.23万人次,其中转人工话务量18.02万人次,接通率达98%。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9日
房屋坐落 双职工缴存 单职工缴存
市城区 60万元 50万元
南昌县 50万元 40万元
湾里区 50万元 40万元
安义县 40万元 30万元
进贤县 40万元 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