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在1001室 阳台 做实验,不到一小时水便透过裂缝
渗到楼下
问题:卫生间未做防水 阳台有多道裂缝
李先生说,去年1月,他购买了位于南昌县莲塘南大道的路通城邦三期的房子,开发商是江西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来定好今年6月1日交房,但直到6月7日,开发商才通知他家收房。
李先生说,他家购买的是48栋2单元10楼的房子,因为自己是泥工,对建筑一行颇有些了解,在6月8日验房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首先是入户门口外的楼板未贴瓷砖,直接是水泥地面,做工非常粗糙,用脚蹭动两下就起粉渣,他提出整改要求。
在李先生等
购房者提出整改要求后,开发商已进行了整改。9月8日,记者在现场采访时,发现一些住房入户门口外的水泥楼板上加倒了一层水泥浆,与未做整改的楼层相比,要显得平整光亮多了。
“卫生间竟然连防水都没有做,开发商为了节省成本,也太不负责任了。”说起此事,李先生仍气愤不已。
购房者 : 阳台裂缝渗水快问题不小
让他不满的还有,大阳台地面上有多道裂缝,卧室一处墙面还起鼓。“
阳台的裂缝,我怀疑是贯穿性裂缝,本来是要求开发商做闭水试验,结果开发商为掩盖问题,竟擅自对阳台做了防水处理。”
“ 阳台 被开发商强行做了防水,我现在想试水都不行。”为了查证 阳台 是否存在贯穿性裂缝的问题,9月8日下午,李先生找到同栋楼1单元1001室收了房的
业主 ,发现这户 业主 家的大 阳台 同样有多道裂缝,但没有做防水处理。李先生与该 业主 倒了一些水在 阳台
上。“不到一个小时,水就渗透到楼下。”李先生再次坚信, 阳台 开裂问题不小。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48栋1单元702室、802室的 购房者 也发现所购房子的 阳台 地面裂缝多,拒绝收房。其中702室的 购房者
罗先生在验房时,也倒水进行过短暂的试验,发现水很快渗到楼下。“当时一名陪同验房的工作人员也在现场。”罗先生说。
开发商:可以整改维修但不补偿
阳台 楼板开裂的问题让这些购房者忧心忡忡,他们开始质疑工程偷工减料,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多次找到开发商交涉要求赔偿,但始终未达成一致。目前,有的 购房者
产生了退房的想法。
对于李先生所说的问题,开发商委托的物业负责人童经理告诉记者,开发商已对卫生间的防水进行了整改,做了高达1.8米的防水。
至于阳台漏水问题,按规定交房时阳台是不需要做防水处理的,但既然有裂缝,他们还是做了这方面的整改。童经理称,如果购房者认为阳台开裂的问题影响结构安全,可以请相关鉴定机构做鉴定。如鉴定出存在问题,他们可以按规定退房。
南昌装修网建议:可向相关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作为开发商,对购房者补偿不可能的。有施工方会做这一块,可以去维修。何况,并没有对 购房者 造成损失。甚至说,房屋质量也不是 购房者
说得那么差。”采访中,江西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姜华文表示,房屋是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和质量标准, 购房者 反映的 阳台
开裂问题只是小问题,他们可以维修。如果要补偿,肯定要有依据。他们会叫施工方来谈,如果不让施工方维修, 购房者 自己修也行。按市场价,施工方出点费用。
购房者
验房时发现裂缝后,到底该如何索赔?对此,省城一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只能说明该小区的房屋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已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从程序和流程上证明整栋楼的合法性,主体质量没有问题,但并不表明该楼栋的每一套房子质量100%合格。如果认为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结构构件承重墙、梁、楼板开裂等,可委托土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或其他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做进一步鉴定,并要求开发商出具补强加固方案,甚至可以要求退房。
记者还了解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而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即使 业主 与开发商之间完成了房屋交付使用行为, 业主依然有权利根据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维修及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