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颁布了《南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商品房预售款将由政府和银行专门监管,不再直接交给开发商,直到房屋初始登记并购房人可单方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为止,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购房者将更踏实,不用担心开发商卷款走人的恶性事件了,这不正是“支付宝式”购房吗。
政策正式实施之后,购房流程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首先购房者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缴款金额、方式以及时限,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的监管账户,若是申请贷款,按揭银行将贷款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接着监管银行核实已缴存的购房款信息后,向购房者开具缴款回单;最后开发商凭缴款回单为购房者开具缴款票据,并持缴款回单等相关资料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
采访过程中,所有购房者均表示支持这样的政策出台。来自正荣大湖之都的陈先生就直言:“政府部门加强管理监督,可以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从而保护老百姓利益,这样购房者更放心,有利于促进购买力。”而凤凰洲一小区的马先生也有同感,“这种方式就像支付宝这样的形式,等收到房了,钱才会打给开发商。”
不过,购房者也提出了一些担心。“政府监管预售款,那什么部门来监管管理预售款的部门呢?”马先生如是说,“政府部门是否会将预售款移作他用?监管期内产生的利息怎么处理?这中间会不会有腐败?像支付宝是有一个担保交易,对于预售金监管我觉得应该还需要一个更规范的执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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