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装修网了解到,从2018年3月1日开始,南昌市将开始实施全装修住宅建设工作的意见,而意见里明确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成交总价的同时,应分别约定毛坯价格和装修价格,而对于新建全装修住宅买卖合同约定的装修价格,首先不得高于开发企业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饰装修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装修价格,其次新建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的确定,由开发企业委托不少于3家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装修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后取均价,作为销售时的装修价格。新建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应在预销售方案中明确。
而近日,南昌市也正式公示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市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确定了目标任务,也明确了全市新开工的住宅项目哪种类型需要实施全装修建设。
总体目标
1、2018年,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城区新开工住宅完成全装修的比例不少于10%,到2020年达到25%,2025年达到50%以上。
2、2018年,新建区、湾里区、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等县区新开工住宅完成全装修的比例不少于5%,到2020年达到20,2025年达到40%以上。
具体任务
1、全市新开工住宅项目中户型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城区新开工住宅项目中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实施全装修建设。
2、其他新开工住宅项目,按照层级管理原则,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参照年度总体目标,研究确定是否推广全装修建设。
以下为全文: